- 企业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的信息将同步向全社会公示的
- 影响企业商誉及对外形象
- 影响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等人员个人信誉及形象
- 企业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上,将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
-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,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,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,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
-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,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
除了上述影响外,同时,我们应当关注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的企业属于《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》中的联合惩戒对象,随着国家对于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地,以后对于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企业的监管和惩戒将会越来越严,对企业及企业家的影响也会越来越大。